如果《创造101》在法国:能找到101个女生录节目算你赢!

想法 2018-06-29 00:20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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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(2018年6月25日) 晚上刚结束的网络选秀节目《创造101》中,11位“火箭少女”被pick出道。即使女团成员总计收获13亿的投票已结束,选秀结果在网络上引起的“余波”至今仍未平复。

 

当选出道的11位“火箭少女”们 © PD101_China | Twitter


这场姑娘们的竞争不禁让人想起2005年最火爆的那届《超级女声》,彼时没有票圈和微博助力的情况下,纵使有大批对此类节目不屑一顾或知之甚少的人,“春春”和“笔笔”的大名还是被刷得人尽皆知。可见在国内,无论如何更换娱乐宣传平台,选秀节目总能牢牢抓住 大众的心。

 

而今年上半年风头最火的两档网络选秀节目,则不约而同把选秀目标定位为“偶像团体”:“偶像男团经验养成类真人秀节目”《偶像练习生》和“中国首部女团青春成长节目”《创造101》

 

“练习生”全员和导师张艺兴 © epochtimes.com


无论结果如何,这类比赛相当于节目平台、参赛选手和赞助商共同炸出的一个大市场,栏目结束后,所有参与者总能在一段时间内分享节目为自己带来的效应。如今国内大兴的“爱豆风”其实已算后起之秀,隔壁日韩两国早已将之变为成熟产业,小编不禁疑惑:


为什么这种商机满满的节目在法国就不存在呢?

 


“偶像”在欧美


“偶像”这个词,其实最先是被两本宗教书籍普及的:《圣经》《可兰经》。“偶像”在里面同样指被人们所盲目崇拜的假“神”,不局限于人,也可是动物或物品。

 

这个词在近代被世俗化地扩展含义,形容在一个年代引领大众潮流的各领域明星。比如欧美第一批“爱豆”的代表人物鲁道夫·华伦天奴(Rudolph Valentino),他是一位在美国发展的意大利演员,被誉为1920年代的性感符号,是当时最受欢迎的明星之一,也是默片时代最知名的演员之一。意大利父亲和法国母亲赋予他的迷人面孔,在战前迷倒了一批刚接触电影的女青年。

 

享年31岁的“性感符号”华伦天奴 © wikimedia.org


之后随着流行文化的发展,出现了一批又一批被视为一个时代icon(标志)的明星,如影星玛丽莲·梦露(Marilyn Monroe) 、李小龙(Bruce Lee)里弗·菲尼克斯(River Phoenix),歌星“猫王”埃尔维斯·普雷斯利(Elvis Presley)、麦当娜(Madonna)、披头士(The Beatles)、迈克尔·杰克逊(Michael Jackson)又或球星罗纳尔多(Ronaldo Luís Nazário de Lima)……

 

若单说法国偶像,最有代表性的则是被称作“性感小猫”的影星碧姬·芭铎(Brigitte Bardot) 、足球球星齐达内(Zinedine Yazid Zidane),以及去年年底(2017年12月) 去世而伤了整个法国的心的法国美式摇滚歌星约翰尼·哈立戴(Johnny Hallyday)


碧姬·芭铎


约翰尼·哈立戴


而根据《米奇日报》(Le Journal de Mickey) 每年对7-14岁的法国青少年的调查,最受他们欢迎的人物前十名多为体育明星,如足球球员Antoine Giezmann和Hugo Lloris、奥运会柔道冠军特迪·里内(Teddy Riner) 以及最受男生欢迎的说唱歌手SOPRANO和演员奥马·希(Omar Sy)。值得注意的是,他们多为有色人种。

 

说唱歌手SOPRANO © Trace TV


凭借电影《无法触碰》获得2012年凯撒奖“最佳演员”的奥马·希



逐渐改变定位的亚洲“偶像”


“偶像”的概念来到亚洲后,逐渐根据当地的文化环境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。

 

这里不得不提到另外一位Johnny——日本“偶像帝国”创始人约翰尼·喜多川(ジャニー喜多川)。出生于美国的他早早接触到美国娱乐圈,二战时被疏散回日本的那段时间,他在1913年建立的东京宝冢歌剧团打工。这个剧团主推的舞台剧,无论男女皆为少女扮演,这些女演员无论台上台下都要保持自己的“人设”,以便在偶遇自己的粉丝时仍能保持角色形象。

 

后来喜多川用自己的名字在日本创建了公司“杰尼斯(Johnny’s) 事务所”,旗下艺人逐渐定位为“偶像”,培养艺人方式参考宝冢歌剧团,在艺人年纪很小时就被招进公司,课业之余在公司进行持续培训、为出道的前辈做伴舞、参演影视舞台剧,通过不断积累表演经验和人气,在有知名度后获得“出道”资格。80年代,杰尼斯把“偶像文化”推广到全日本,并有一批偶像走红亚洲。


喜多川获得“打造音乐排行榜冠军歌手最多的制作人”的吉尼斯世界纪录的,旗下艺人代为领奖 © Shironano - WordPress.com


同一时期华语地区,邓丽君以“靡靡之音”唱出国界,被称为“亚洲歌姬”,而另一位“打”入世界的,是接棒李小龙的“中国功夫icon”成龙。之后在90年代影视歌坛叱咤风云的“四大天王”(黎明、郭富城、刘德华、张学友),至今四人还在娱乐圈及刑侦领域活跃着。

 

邓丽君与成龙合影 © cnews.chinadaily.com.cn


华语圈的大“明星”们在影视歌三栖全面发展,而日本的“偶像”则慢慢变为一个职业两个概念逐渐分化开来。与擅长某一方面的“明星”不同,“偶像”有明确的服务对象:自己的“粉丝”(Fans)。他们可以在演戏唱歌创作上都没有很高才分,但必须会讨人喜欢。

 

日本采取了一个聪明的办法:“养成”,即让旗下偶像很小进入演艺圈,通过持续不断的曝光量,经年累月积累人气。在偶像最可爱的时候在屏幕上刷个脸熟,接着在观众的注视下一步步成长。他们在台上不断努力的形象为“偶像”赋予了“梦想”和“青春”的正面意义,很多粉丝从他们身上受到鼓励,同时他们也捕捉到了粉丝的心。

 

如今日本娱乐圈的顶梁柱偶像们,必须从少年时学会在演艺圈生存 © Nautiljon


而近十年内,亚洲独特的“粉丝文化”发展到极致,日本偶像组合制作人秋元康引入了“触手可得的偶像”的概念,开创了各种人们永远认不全的“48系列”,以日本AKB48和国人熟悉的SNH48著名。比起高高在上一面难求的“明星”,这些讨喜的“偶像”妹子还自带“握手会”等粉丝“福利”,粉丝持续着每笔都还可以接受的花费,就能一直维持和“偶像”的联系。国内最接近这种偶像模式的就是男生偶像组合“TFBOYS”。 

“难产”“偶像”的法国


反观法国,根据如今亚洲定位出的偶像们的几个特点,不难知道为什么“偶像”这个身份无法在法国存活:

 

1. 偶像是有“人设”的


作为日本一个职业的“偶像”,社会地位高,但“人设”不能塌。比如多数偶像都有不能曝光恋爱关系的规则,每个人在台前都要突出自己的定位,即使那与自己性格未必相符。违背树立的形象就是“偶像失格”,会被立刻踢出圈子。然而上述哪一条都是标榜自由的法国人不会做的,让他们为别人而活?他们只能选择罢工。

 

2. 偶像团体淹没个人价值


偶像倾向以团体形式出道,是因为多数偶像的个人能力并没有那么强,因此选择“走量”。而法国人对名人没啥要求,就是“有本事”,即使是如今看脸的时代,也并不能改变他们对名人的评判标准。因此“歌手”(The Voice) 在法国受到欢迎,但没人会上台参加比惨卖萌混搭唱跳的综合实力大比拼。

 

3. “粉丝”势必撒钱“养偶像”

这就直接不符合法国人的价值观了。经济危机后的法国人更倾向于把钱花在刀刃上,平时买打折商品,省出的钱可以给亲人爱人送份更棒的礼物。但是用来给拼外形的弟弟妹妹?好走不送。"偶像”和“粉丝”这层“衣食父母”般的关系,在法国是难以建立起来的。



当然以上的原因只是小编自己的总结,大家对于“偶像”在欧洲和亚洲的生存环境又是怎么看的呢? 欢迎留言给我们哦!



注:本文中未标明图片来自visualhunt.com和wikipedia.or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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